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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用“投资收益”,哪些情况下,用其他收益

在哪些情况下用“投资收益”,哪些情况下,用其他收益?

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2020-09-28 14:23:27

问题来源:

2、2×20年3月1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应收乙公司款项的入账金额为3660万元。甲公司将该应收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乙公司将该应付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9月18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3660万元已逾期,经协商决定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设备)抵偿上述债务,该项设备的成本为2850万元,已计提折旧50万元。甲公司该项应收账款在重组日的公允价值为3390万元。甲公司已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甲公司支付评估费用6万元。   

要求:编制2×20年9月18日债务重组双方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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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2020-09-28 14:45:00 4544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在哪些情况下用“投资收益”,哪些情况下,用其他收益?

答:对于债权人而言都是用投资收益的;对于债务人而言,清偿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使用其他收益的,清偿资产只为金融资产的时候用的是投资收益。

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我们继续探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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