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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5年内注销是否影响递延纳税政策?

老师您好!此处提到的“5年内注销”是指被投资企业 还是投资企业呢?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2024-09-10 09:48:30

问题来源: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一】收入的确认
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1.税收优惠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投资的对象
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3.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
4.确认时间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5.账务处理
投资方——股权成本=原计税成本+每年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方——非货币性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6.转让或注销的处理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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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师

2024-09-10 12:58:59 307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5年内注销”指的是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企业,也就是投资企业。如果投资企业在对外投资后的5年内注销,那么需要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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