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于老师
2024-05-11 19:37:26 146人浏览
题目中提到“企业选择将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5年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题目考察的是2023年的情况,那么2023年会计上确认的是60万的所得,而税法上当年只需要确认60/5=12万元的所得,会计上比税法上多确认了4年的所得。
那么从2023年开始计算,已经过去了一年,因此剩余的投资年限就是4年。所以,在计算应纳税调减时,需要用总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60万元)除以5(年数),再乘以剩余的4年,即60÷5×4=48万元。
这就是为什么要乘以4的原因。题目虽然没有直接告诉使用了几年,但根据上下文可以推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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