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解题关键】简便记忆: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的,调减额=所得额;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的,调减额=500+(所得额-500)×50%。本题所得=700-100=600(万元),因此,应纳税调减=500+(600-500)×50%=550(万元)。
刘老师
2022-04-02 12:04:23 9951人浏览
第6问,针对业务5提问。
技术转让所得存在优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于税会差异】
(1)技术转让所得=700-100=600(万元)【会计上按照此金额计入损益】
税法上优惠政策:
(2)其中500万元的部分,免税。
(3)剩余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即100×50%=50(万元)免税。
(4)税法上计入所得金额=600-500-50=50(万元)
综上:纳税调减=600-50=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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