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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75%、100%加计扣除的详细说明

老师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是75%、100%还是175的请给个详细的说明,已经糊掉了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2-08-05 15:04:46

问题来源: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60-32.

某上市公司主要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自2013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工资4000万元。当年65日,中层以上员工对公司2年前授予的股票期权500万股实施行权(该股票期权等待期至20191231日),行权价每股6元,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每股10元;其中高管王某行权6万股,王某当月工资收入9万元。

4)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0万元。

5)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未形成无形资产)。

6)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1500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7)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300万元,该股票持有8个月后卖出。

8)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支出400万元。

9)通过市民政部门捐赠800万元用于建造希望小学。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

4)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7)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9)计算通过市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公司2020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1)计算高管王某6月份应缴纳的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48000+2000=50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00×5‰=25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50×60%=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4000+500×10-6=6000(万元)。

4)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00×2%=1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20=3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6000×14%=8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840=6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0×8%=480(万元)无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0+60=90(万元)。

5)研发费用可加计75%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75%=1500(万元)。

6)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万元。

理由: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7)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8)财政补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

理由: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其形成的支出也不得在税前列支。

符合规定的不征税收入要在收入总额中剔除。

9)捐赠的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

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1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6000+500+140-2000+90-1500+1500-200-100+80×15%=676.50(万元)。

11)王某的股票期权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20221231日前,不并入综合所得,

单独计税。应纳税所得额=10-6×60000=240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0×20%-16920=3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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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臧老师

2022-08-06 09:35:46 2141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1.一般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提示】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其实主要就是要特殊记忆一下制造业企业加计100%扣除,这个是今年新增的点,可能会命题,您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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