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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计算国债利息收入时以买入价300万元为基准?

不是说国债转让是要收税的,为啥还要调减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4-07-06 21:46:43

问题来源: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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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老师

2024-07-07 15:06:37 216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国债转让收入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调减的是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 )× 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发行价格(就是本题的买入价300万元)确定

也就是说利息收入是根据持有天数和国债的买入价计算的,不能用转让价计算。

14万元的总收益包括了国债转让收入和国债利息收入,需要纳税调减的是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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