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中每次月收入与4000元比较的理解是什么?
为什么这里是减800?收入是4500元,已经超过4000了,为什么不是减除20%的费用
问题来源:
【例题】我国居民张某将租入的一幢住房转租,原租入含税租金每月2100元(能提供合法支付凭证),转租收取租金每月4500元(不含增值税),出租住房每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以外的税费180元(有完税凭据),则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500-180-2100-800)×10%=1420×10%=142(元)。
孔老师
2020-08-19 16:24:03 4573人浏览
注意哦:财产租赁所得中,每次(月)收入与4000元比较来确定减除费用800元还是减除20%比例,这里的收入指的是每次(月)收入额按以下顺序减除后的余额:
1.个人出租住房: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2.个人转租住房: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本题是月租金4500元减除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2100元,再减除税费180元后,余额小于4000元,所以按固定费用800元扣除。
您再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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