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1)购置自用2辆大型运输汽车和2台挂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大型运输汽车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20万元,税额2.6万元;挂车不含增值税合计8万元,税额1.04万元。
(2)进口自用6台装卸货用叉车,关税完税价格18万元,关税率5%,缴纳相关税费后海关放行。
(3)员工国内出差,报销时提供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合计票价
5万元、燃油附加费0.45万元;提供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合计票价3.27万元;提供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长途车票,合计票价2.06万元。
(4)当月取得含税运输收入87.2万元;与广告公司合作,在本公司车身上涂刷广告,收取含税收入16.95万元。
(5)为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开设免费通勤班车,当月行使3000公里,同类运输收费3元/公里。
(6)将一座车库改为专用职工食堂,该车库已抵扣进项税10万元,车库净值率90%。
(7)转让位于乙县的2010年度购入的一栋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8500万元,该企业无法提供写字楼发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计税金额为2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写字楼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8)该企业当期发生车辆修理费等,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8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8×10%×50%=2.4(万元)
18×5%+18×(1+5%)×13%=0.9+2.46=3.36(万元)
0,叉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5+0.45+3.27)/(1+9%)×9%+2.06/(1+3%)×3%=8×9%+2×0.03=0.78(万元)
87.2/(1+9%)×9%+16.95/(1+13%)×13%=7.2+1.95=9.15(万元)
0,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的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10×90%=9(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8500-2200)/(1+5%)×5%=300(万元)。
300×(5%+3%+2%)=30(万元)
2.6+1.04+2.46+0.78+8-9=5.88(万元)
9.15-5.88+300-300=3.27(万元)
3.27×(7%+3%+2%)=0.39(万元)
王老师
2020-10-02 16:00:17 2879人浏览
关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公路客票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哈~~
给您一个爱的鼓励,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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