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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里一个叫应纳增值税,一个叫销项税额

其他知识点 2024-03-24 14:37:32

问题来源:

拆要点
举例子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额计算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022年12月销售购于2008年10月份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59000元(未放弃减税优惠);
(2)2023年1月销售购于2012年12月份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59000元。
分别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应纳增值税=59000÷(1+3%)×2%=1145.63(元)
(2)销项税额=59000÷(1+13%)×13%=6787.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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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2024-03-24 17:20:26 505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这里涉及到了增值税的计算和概念。在增值税的计算中,"应纳增值税"和"销项税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法,一种是一般计税方法一种是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如果是简易计税方法那直接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出来的就是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下的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所以简易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直接就是应纳税额,而一般计税方法下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出来的是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减掉进项税额之后得到的才是应纳税额。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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