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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单位销售在境外消费的技术是否缴增值税?

关于向境外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是技术。是否缴纳增值税

其他知识点 2024-05-15 18:05:41

问题来源:

本章重点总结
一、征税范围
1.应征项目:熟悉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特别是交通运输、建筑、金融、现代服务中的9项服务和生活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不征的项目:非营业、无偿、完全发生在境外。
3.按什么征:在主观题中容易涉及的考点有:
(1)运输业:
①程租、期租业务、湿租业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征税;
②光租业务、干租业务——按“租赁服务”征税;
③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装卸搬运、仓储——按物流辅助服务“征税。
(2)建筑业:
①安装电梯——按照“建筑服务”征税;
②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征税。
(3)金融业:
①存款利息——不征税;
贷款利息——征税;
②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
非保本收益——不征税;
保本收益——征税;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征税;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股票)——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税。
④融资租赁中的直租业务——按“租赁服务”征税;
融资租赁中的租业务——按“贷款服务”征税。
(4)租赁业:
①将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按“租赁服务”征税。
②停车费、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税。
4.视同销售行为
计算题的易错点:
(1)总分机构的异地移送行为;
(2)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税务处理:
①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②购买的货物——本期购进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前期购进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转出。
(3)无偿赠送:
货物——视同销售(包括公益性和非公益性);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视同销售(公益性除外)。
5.混合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
(1)必须是货物和服务的混合;
(2)必须是在一项行为中发生的;
计税方法:
一般情况:按照主业决定税目和适用的税率计算纳税。
特殊情况: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特殊的计税方法。
6.预付卡的税务处理。
①“售卡方”:
接受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发行或者销售预付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持卡人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应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购卡方”:
购买、充值预付款→不得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预付卡所有权发生转移→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查看完整问题

乔老师

2024-05-16 09:23:16 146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此时是属于零税率的范畴的,因此出口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同时还可以退还曾经承担过的增值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无形资产: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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