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税率矛盾解析:为何有3%和9%两种税率?
问题来源: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考点2:增值税征收率(★★★)
【基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征收率为3%;特殊征收率为5%。(
征收率是和简易计税相对应的概念
)
【特殊规定】某些特殊销售项目有特殊的“减按”规定:
(1)按照3%
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2)按照5%
征收率减按
1.5%征收增值税。
(3)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
增值税的一般计税需要使用税率,但是简易计税需要使用征收率。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使用征收率计税就要求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缴税,不能抵扣与该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些特殊经营项目,符合规定的采用征收率计税,属于增值税“链条”不完整或不公平情形下的特殊举措。
(2)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就是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其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征收率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可选择按照或暂时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县级及县级以下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必须选择)
提示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
以水泥为原料
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
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必须选择)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必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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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法定免税的范畴,但是通过寄售商店或典当行销售的物品则需要按照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包括轮客渡
、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
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注意1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2
这里的班车具有对外经营的特征,不等同于单位内部的通勤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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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2024-01-20 17:04:27536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不矛盾的哈,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必须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但是自来水厂销售自来水是可以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哈,这个时候就正常适用9%的低税率了哈~
这个必须简易计税的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情形哈~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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