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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开专票也不能抵扣,那开专票的意义在哪?


增值税征收率 2024-03-10 23:43:53

问题来源:

二、特殊规定
3%减按2%
应税行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固定资产
(有形动产)
①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其他物品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销售他人使用过的物品
旧货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手写板1
手写板2
手写板3
新增3%减按1%
应税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提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也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5%
应税行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提示】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一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二
适用3%征收率减按2%与适用3%征收率减按1%、适用0.5%的区别:
(1)销售额的计算不同:
适用3%征收率减按2%→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适用3%征收率减按1%→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适用0.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2)减税的部分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不同:
适用3%征收率减按2%→减征1%的部分,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3%征收率减按1%+适用0.5%→减征的2%和2.5%不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因:开具发票时是按1%和0.5%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按1%和0.5%计算增值税额,给予2%和2.5%的减免税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因此,不应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完整问题

小臧老师

2024-03-11 14:31:08 962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学员注意,此时是销售方开专票给购买方,购买方拿到专票是可以抵扣的呀。

要注意站位哈,站在销售方的角度,现在销售这个业务,是简易计税,不得抵扣进项,但是可以给购买方开专票;

购买方拿到了上游的专票,此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自己的业务,可以抵扣这个上游专票的进项。您再回看理解下~~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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