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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为什么要除以(1+9%)进行价税分离?

老师,您 好,购进农产品为什么/(1+9%)?为什么剔税呢?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2023-11-24 17:04:40

问题来源:

★★第四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抵扣方法
3.核定扣除
(1)购进农产品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和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
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2)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
当期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3)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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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2023-11-25 10:52:12 1642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因为此处讲解的是农产品的核定扣除方法计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核定扣除方法我们默认农产品的购买单价都是含税价,所以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时需要用(1+9%)进行价税分离。

核定扣除方法下,企业购进的农产品既包括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也包括从其他商贸企业那里购进的应税农产品,此时,税务局允许企业将所有农产品(免税和应税)的购入价和进项税额(应税农产品)都计入农产品的成本(这个成本就是用来求出平均购买单价的),并视同企业生产产品所耗用的农产品原材料的成本都是含税的,进而求出的平均购买单价也是含税的(不管当初是免税购进的还是应税购进的),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的时候,需要除以(1+扣除率)进行价税分离,再乘以扣除率进行计算。

您再理解一下,有疑问欢迎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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