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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烟叶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业务3,如果题目说支付了价外补贴,是不是进项税额的计算就是10*1.1*1.2*0.1? 为什么题目说可以不支付补贴?补贴不是必须支付的吗?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2020-09-23 17:30:14

问题来源: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自制烟丝工艺流程,主要生产K牌卷烟,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80元/条(标准条,下同)。2020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烟丝,境外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50万元,到达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20万元,无法确定保险费用。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并缴纳相关税费后运回企业。
(2)企业购销货物支出桥闸通行费,取得有税务监制章的过路费票据,价税合计4.2万元。
(3)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收购发票显示实际支付收购价10万元、未支付价外补贴,将其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万元。
(4)生产车间将全部进口烟丝和委托加工的烟丝领用,用于生产K牌卷烟和新投产的Q牌卷烟。当月按照调拨价向某批发商销售K牌卷烟200箱(标准箱,下同),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5)新研制Q牌卷烟,暂定直接销售给关联企业的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55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Q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1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9%。该卷烟厂当期出厂销售Q牌卷烟20标准箱。
(6)盘点时发现,5月从一般纳税人处外购的卷烟包装盒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成本1万元。
(7)研发生产新型雪茄烟,生产成本36万元。本月当地举办全国烟草联谊会,卷烟厂将其中30%作为样品赠送客户。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进口关税税率10%,雪茄烟的平均成本利润率5%,相关发票已确认并在当月抵扣,税务机关对于Q牌卷烟核定的计税价格适用于该卷烟厂Q牌卷烟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150+20)×(1+0.003)=170.51(万元)
应纳关税=170.51×10%=17.05(万元)

参考教材P423;参考轻一P446

(2)计算业务(1)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170.51+17.05)÷(1-30%)×13%=34.83(万元)

参考教材P100;参考轻一P101

(3)计算业务(1)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170.51+17.05)÷(1-30%)×30%=80.38(万元)

参考教材P194;参考轻一P189

(4)计算业务(2)通行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业务(2)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4.2/(1+5%)×5%=0.2(万元)

参考教材P75-P76;参考轻一P79

(5)计算业务(3)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业务(3)应缴纳的烟叶税=10×(1+10%)×20%=2.20(万元)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0+2.2)×(9%+1%)+2×13%=1.48(万元)

参考教材P72;参考轻一P76

(6)计算业务(3)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业务(3)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2.2)×90%+2]÷(1-30%)×30%=5.56(万元)

参考教材P193;参考轻一P188

(7)计算业务(5)应纳的消费税。

Q牌卷烟计税价格=110×(1-29%)=78.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销售Q牌卷烟应纳消费税=20×0.015+78.1×20箱×250条/箱×56%/10000
=0.3+21.87=22.17(万元)

参考教材P187;参考轻一P180

(8)计算业务(6)应转出的进项税。

转出的进项税额=(6-1)×13%+1×9%=0.74(万元)

参考教材P79;参考轻一P84

(9)计算业务(7)应纳的消费税。

业务(7)应纳消费税=36×(1+5%)÷(1-36%)×30%×36%=6.38(万元)

参考教材P191;参考轻一P183

(10)计算该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业务(4):400×13%=52(万元)
业务(5):78.1×20×250×13%/10000=5.08(万元)
业务(7):36×(1+5%)÷(1-36%)×30%×13%=2.30(万元)
业务(6)转出进项0.74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34.83+0.2+1.48-0.74=35.77(万元)
应纳增值税=52+5.08+2.30-35.77=23.61(万元)

参考教材P63;参考轻一P67

(11)计算该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400×56%+200×150/10000+22.17-80.38-5.56+6.38=169.61(万元)。

参考教材P189;参考轻一P183

查看完整问题

杨老师

2020-09-24 11:46:28 14292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不是的,

如果是实际支付了价外补贴,那么烟叶税=实际收购价格*(1+10%)*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收购价格+实际支付的补贴+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扣除率

也就是说,烟叶税是必须用10%计算价外补贴的,但是在计算进项税的时候,价外补贴是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定,不能按照10%确定。

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要支付价外补贴的,但是我们在应试中,出题的角度没有考虑那么多,我们就单纯的掌握应试的做题方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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