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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为何以FOB计算,会多退税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为什么是离岸价*退税率?离岸价相当于销售价,而退的不应该是这部分销售对应的成本的进项税吗?这样不就退多了吗?

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2023-02-09 20:12:34

问题来源:

第七节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考点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涉及三组公式:

第一组是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体现免、剔、抵过程,——教材P861)和874

1P121表中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关于的计算:

教材P86 (轻1P121)公式: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实际耗用的)

剔的简化计算公式:

剔出的金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实耗)

公式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的范围: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应按当期全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当期全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的余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收齐有关凭证申报免抵退税时,以收齐凭证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扣除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免抵退税额。

查看完整问题

汪老师

2023-02-10 14:52:34 2199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我们所说的增值税的出口退税,退的是以前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承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是将自产的货物直接出口。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承担的进项税额,是以前购进以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进项税额(包括原料、辅料、水电费等的各种进项税额)。但是这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准确的区分出到底出口的货物中含有多少(因为即使知道所有的购进涉及的总进项税额,但是总的进项税还是要生产很多的产品,这些产品可能不是全部出口,还有内销的和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等等),所以为了方便计算,税法规定统一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来计算免抵退税额。

这里计算的免抵退税并不是实际的以前承担的进项税额,只是一个大约的数,这个数确实可能会比实际的进项税额多,但是这种算法是经过严格测算的,肯定也不会多很多,是在合理范围内的。

所以要清楚这一点,可以理解成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话,欢迎继续交流~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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