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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是否组成计税基础去缴纳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是否组成计税基础去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从价计征 2022-11-16 22:21:01

问题来源:

考点1:从价计征(★★★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提示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属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

查看完整问题

丁老师

2022-11-17 17:19:01 783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包装物押金并不属于价外费用的~

在消费税这里的包装物押金是要区分情形来对待,是否并入销售额来计算缴纳消费税的。

为您总结如下:

关于包装物的押金处理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比较:

货物

条件

增值税

消费税

酒类包装物押金

其他

酒类

不受逾期或12个月的限制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逾期时不再影响增值税的金额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逾期时不再影响当期消费税的金额

啤酒、黄酒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不并入销售额

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确定税率级次,之后从量计算消费税,包装物押金的价款对消费税没有影响,因为啤酒、黄酒是按定额征收消费税的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并入销售额

不并入销售额

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不并入销售额

不并入销售额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并入销售额

并入销售额

您再理解下~~~祝您轻松过关~~~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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