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式的原理是什么?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50×(6%÷3%)=100(万元)。老师,这个公式的核心是不是原煤和选煤应交的税额是一样的,通过原煤应交资源税和选煤的税率倒退可以扣减原煤换算成的选煤的金额?
问题来源:
金老师
2024-08-06 15:42:38 220人浏览
非常棒,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这个公式的原理是基于资源税的税收公平和避免重复征税的原则。当企业将外购的原矿与自采的原矿混合加工成选矿产品(如洗选煤)时,为了避免对外购原矿部分重复征税,税法允许在计算选矿产品的资源税时,扣减外购应税产品已承担的资源税。
因为加减法应该是同种类间的相加减,所以选矿的销售额应减去选矿的销售额。那么我们现在已知原矿的金额和税率,得出原矿的税额。又已知选矿的税率,那么同等税额下,选矿税额/选矿税率就换算出了选矿的销售额。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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