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在不同税种中是否并入计税依据详解
老师,运费在不同税种中是否并入计税依据?
我的理解是:
对于资源税的收取运费:其运费金额能取得相关发票,其运费金额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那么运费金额不计入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中,如果计入了需要减去运费金额。如果不能取得运费相关票据,那么运费需要计入到计税依据中计税。
对于其他税种的收取运费,是属于价外收入,直接并入销售额中计税,是吗?(有无其他特殊情况)
问题来源: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原油50000吨,支付不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包含包装费及保险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
(2)开采原油10000吨,并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600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226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26万元、包装费1.13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6.78万元。
(3)将开采的原油1000吨通过关联公司对外销售,关联公司的对外含税售价为0.39万元/吨。
(4)用开采的原油2000吨加工生产1300吨汽油。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6%;该企业原油的平均含税售价为0.39万元/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中该石化企业是否应对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的原油计算缴纳资源税,如需要计算缴纳,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资源税额。(2017年考题改编)
(1)不需要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缴纳资源税的资源开采地点是“境内”,这会带来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规则。
(2)实行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延期付款利息和包装费均属于价外费用。
应缴纳的资源税额=(2260+2.26+1.13)/(1+13%)×6%=120.18(万元)。
(3)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应缴纳的资源税额=1000×0.39/(1+13%)×6%=20.71(万元)。
(4)将开采的资源税应税产品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资源税。应缴纳的资源税额=2000×0.39/(1+13%)×6%=41.42(万元)。
许老师
2020-08-26 13:49:45 4649人浏览
资源税这里老师这里为您完善一下:
1.处理原则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杂费用,纳税人在计算应税产品计税销售额时,可予以扣减:
(1)包含在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中;
(2)属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环节发生的运杂费用,具体是指运送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用;
(3)取得相关运杂费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
(4)将运杂费用与计税销售额分别进行核算。
纳税人扣减的运杂费用明显偏高导致应税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合理调整计税价格。
2.举例
(1)销售自采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万元,另向购买方收取运杂费用3万元(能提供相关发票)。分析:运杂费3万元没含在销售收入中,直接不计入资源税计税依据,不涉及扣减。
(2)销售自采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万元(含向购买方收取运杂费用3万元,能提供相关发票)。分析:含在销售收入中、与销售额分别核算且能提供相关票据,同时符合其他条件时可以扣减。
(3)销售自采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万元(含向购买方收取运杂费用3万元)。分析:含在销售收入中、与销售额分别核算但没说运杂费取得了相关票据,不能扣减。题目中一般不会这样考查。
其他涉及运费的还有增值税,您说的不完全正确的,这里老师为您列示一下:
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考试顺利通过!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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