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的收入如何确认?
老师,以旧换新的销售业务不区分一般情况跟金银首饰吗?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金银首饰确认收入也做销售跟回购分别确认?
问题来源:
考点4:特殊收入和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3.以旧换新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商业折扣条件销售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5.现金折扣条件销售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6.折让方式销售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7.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案例
某服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规定以每套1500元(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购买A西服的客户可获赠一条B领带,A西服正常出厂价格1500元/套,B领带正常出厂价格200元/条,该服装企业西服单位成本800元/套,领带单位成本100元/条。当期该服装企业销售西服领带组合100套,收入150000元。
则A西服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为: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B领带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为:150000×200/(1500+200)=17647.06(元)
提示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
分摊到A西服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A/(A+B)
分摊到B领带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B/(A+B)
8.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9.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于老师
2022-06-24 12:18:17 3245人浏览
在企业所得税中,以旧换新业务是不需要区分的。企税中,金银首饰同样是销售跟回购分别确认的。
不管是一般的商品还是金银首饰,统一按照: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在增值税中是需要区分以旧换新的是一般商品还是金银首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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