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中为何800万元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本小问增值税加计抵减不符合不征税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什么算应纳税所得额是这个800万元没有加上呢?
问题来源:
乔老师
2024-05-22 17:29:13 209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业务4,80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在会计上已经计入其他收益,并影响了会计利润总额。
在税务处理上,这800万元并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对于这800万元会计和税法角度的处理是没有税会差异的(会计利润中已经加了,所以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需要再加)。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祝您轻松过关!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相关答疑
-
2024-10-08
-
2024-04-23
-
2023-07-27
-
2023-07-08
-
2022-12-05
您可能感兴趣的CPA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