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营业)收入为何不计入使用过的燃油汽车销售额
虽然我认为会计上属于资产处置损益,但是税法上属于税法收入,为什么不考虑这个销售燃油车销售额收入?
问题来源:
乔老师
2024-08-12 10:38:04 306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依据的是企业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口径】、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口径】、视同销售收入【税法口径】,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损益。
(1)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
(2)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3)视同销售收入,是指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而税法上需要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如将产品对外捐赠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4)营业外收入,包括接受捐赠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等。
(5)投资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转让股票收入、转让债券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等。
(6)资产处置损益,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
本题销售企业使用过2年的燃油汽车——属于转让固定资产,税法上属于转让财产收入;会计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所以不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给您一个爱的鼓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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