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税法优惠政策全解析
问题来源:
乔老师
2024-08-12 16:02:08 438人浏览
是的,残疾人员的工资在税法上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也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残疾人员的工资加计扣除100%。
增值税:
1.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2.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3.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
个人所得税:1.个人对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捐赠,全额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关税:特定减免税是指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包括: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慈善捐赠物资;重大技术装备;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货物;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货物;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耕地占用税:
1.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免税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专门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场所。
2.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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