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教育经费计税基数的具体项目是什么?股权激励是否包含在内?
问题来源:
常老师
2024-08-12 16:09:44 430人浏览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税基数是“工资薪金总额”。这个总额包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然而,它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股权激励,它属于员工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因此在行权时,其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因此,股权激励在行权时产生的差额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从而也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税基数的一部分。
简单来说,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项目主要是员工因任职或受雇而直接取得的劳动报酬,而不包括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种费用或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股权激励在特定条件下也计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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