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下老师332页例5第3小问
①预缴的企税在会计利润中不可以扣除吗? ②会计利润中可以直接扣除的税金有哪些 哪些不可以 哪些是要计入成本中计提折旧扣除的?
问题来源:
位于某市的一家生产企业,2020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6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0万元、营业外收入4500万元、投资收益1500万元,应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4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500万元、营业外支出3200万元、税金及附加6100万元、管理费用6500万元、销售费用13000万元、财务费用31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600万元,拟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2021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2020年度自行核算存在以下问题:
(1)一栋闲置生产车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000m2,原值650万元,已提取折旧420万元,车间余值为230万元。
(2)2020年12月8日购置办公楼一栋,支付不含增值税的金额2200万元、增值税110万元并办妥权属证明,当月已经提取折旧费用20万元,但未缴纳契税。
(3)营业外支出中包含通过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向水灾地区捐款360万元。
(4)扣除的成本和费用中包含了实发工资总额5600万元、职工福利费92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0万元。
(5)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包含全年发生的广告费11300万元、业务招待费660万元。
(6)财务费用中含向非居民企业(非关联方)借款支付的6个月利息费用130万元,借款金额为3200万元,当年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息率为6%。
(7)管理费用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60万元。
(8)投资收益中含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直接投资居民企业一年的股息收入150万元。
(9)收入中含技术转让收入2300万元,与收入对应的成本和税费共计14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契税税率为4%,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30元/m2,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应补缴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10000=3(万元)。
向水灾地区捐款扣除限额=2610.76×12%=313.29(万元),实际发生3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0-313.29=46.71(万元)。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数=136+8=144(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60×60%=396(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8000+6000)×5‰=370(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37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60-370=290(万元)。
向非居民企业借款支付利息费用扣除限额=3200×6%/12×6=96(万元),实际发生额1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96=34(万元)。
刘老师
2021-10-29 15:09:56 3982人浏览
1.不可以扣除。
2.
在发生当期扣除 (计入税金及附加) | 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开企业)、出口关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视同税金扣除)、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 |
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 契税、耕地占用税、进口关税、车辆购置税、按规定不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
不得扣除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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