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纳税调整不理解
相关成本费用100有优惠政策吗? 计税依据是900-200-100(成本费用没优惠)=600,600中有500免费,100减半,调减500+100*0.5=550吗 答案上的计算看不懂,麻烦老师详细解答。
问题来源:
刘老师
2024-08-06 14:37:02 160人浏览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在技术转让所得中,确实存在优惠政策。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年度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而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则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技术转让收入”并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在您提到的业务(4)中,技术转让的总收入是900万元,但其中包含了转让设备和零部件的收入200万元,这部分不属于技术转让收入,所以需要从总收入中扣除。另外,技术的相关成本、费用为100万元,这也要从收入中扣除,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计税依据是900万元(总收入)- 200万元(非技术性收入)- 100万元(相关成本费用)= 600万元。这600万元中,有500万元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剩下的100万元则减半征收。因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万元(免征部分)+ 100万元×50%(减半征收部分)= 550万元。这就是答案中的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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