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如何计算,有哪些优惠政策
(10)小问中,不理解(25%-15)是什么意思?也不懂(60-500)*50% 是什么原理?请老师在讲一下
问题来源:
(1)全年取得销售电子产品的不含税收入7000万元,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
(2)全年购进与生产电子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进项税额合计328.4万元并进行了抵扣;8月购进并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并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当年对该设备计提折旧5万元。
(3)全年与销售电子产品相关的销售成本4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1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240万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75万元。
(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400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9万元并取得专用票据,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7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3万元。
(5)单独核算的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700万元,与之配比的技术转让成本费用100万元。
(6)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支付合同违约金6万元。
(7)该企业在2022年11月购置一台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进项税额15.6万元。会计计提折旧11万元,已体现在生产成本中,未作其他税务调整。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且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方式计税;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1)的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业务(5)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税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400×2%=8(万元)<实际发生额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1(万元)。
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400×8%=32(万元)>实际发生额13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1=15(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39=59(万元)。
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500+(600-500)×50%=550(万元)。
设备一次性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11=109(万元)
加计扣除=120×100%=120(万元)
合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9+120=229(万元)。
该企业剔除技术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91.42-(600-550)=241.42(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41.42×15%+(600-500)×50%×25%-50×10%=43.71(万元)
或者使用申报表说明给定的公式(教材未收录)计算:291.42×15%+(600-500)×50%×(25%-15%)-50×10%=43.71(万元)。
孙老师
2023-08-12 13:26:32 3484人浏览
这里考查的是企业所得税多项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有些优惠不叠加享受,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
就本题而言,技术转让超过500万元的所得为100万元,享受减半征税时不能同时享受15%税率的优惠,只能选择最优惠的所得减半但使用法定25%税率进行计税
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41.42×15%+(600-500)×50%×25%-50×10%=43.71(万元)
或者使用申报表说明给定的公式(教材未收录)计算:291.42×15%+(600-500)×50%×(25%-15%)-50×10%=43.71(万元)。
这两个公式结果是一样的,您能理解哪个就用哪个。
291.42是全部的应纳税所得额,它按照15%计算企业所得税。但是技术转让超过500万元的所得“(600-500)×50%”不能按照15%交税,应该按照25%交税,相当于少交了10%(25%-15%),所以得加回来,即(600-500)×50%×(25%-15%)。
【(600-500)×50%】指的是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的基数
【(25%-15%)】指的是,10%的税率部分不能享受优惠
给您一个爱的鼓励,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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