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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的所得的分类问题,选项D,为什么是稿酬所得呢

老师您好! 本单位的本职作者的出版和发表,不应该对应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选项D,为什么是稿酬所得呢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2023-07-09 15:03:26

问题来源:

下列说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A、偶然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B、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属于稿酬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正确答案:C,D

答案分析:选项A: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选项B: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报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完整问题

乔老师

2023-07-10 09:39:26 433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属于自由职业者,和出版社不是雇用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即合作出书),所以专业作者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计税。


【相关链接】

①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原理:可以理解为没有人愿意拿一份工资干两份活,比如报社的保洁人员,其本职工作是保洁,拿的工资就是干保洁的报酬,其如果在本报社的报纸上发表文章,拿的就应该是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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