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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货物用于赠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算销项税额时,为什么会有2*70%*13%?如果有购水的,购汽油的90%用于接送客户,这个为什么不计销项?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09-13 11:14:25

问题来源: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2019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93.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3.28万元。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该公司未放弃减税优惠。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8.32万元,另支付第三方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36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26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业务(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业务(7)购进小汽车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业务(8)购进汽油、矿泉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该公司7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10)计算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1)计算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15年考题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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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2020-09-13 13:37:45 2579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1.业务(8)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26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

这里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赠送,属于视同销售,所以按照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购进价格)2*0.7*0.13计算销项税额。

2.外购汽油的90%用于接送旅客,不属于视同销售,因为该企业就是一个运输企业,就是提供运输服务的,而外购汽油用于运送旅客属于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视同销售范围,不用计算销项税额。

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属于视同销售,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属于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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