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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提供服务是否征税的问题

老师 您好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征vat 但是后面又有一句话叫做 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以销售方或者购买方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销售方在境外 但购买方在境内就算发生在境内 但如果发生的服务又完全是在境外的 又算是在境外了?谢谢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9-12-12 15:52:10

问题来源:

【提示2】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缴纳增值税,包括: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

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②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③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提示3】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提示4】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应缴纳增值税,包括: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查看完整问题

马老师

2019-12-12 17:12:48 7506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这里老师为您举例说明,比如境内公司A向境外公司B购买设计服务,情况一:B公司并没有入境,而是在境外提供设计服务给A公司,A公司将设计服务拿回境内销售,则视为在境内销售服务,应缴纳增值税;情况二:A公司直接将B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在境外销售出去并取得所得,则视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的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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