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及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
(2)计算业务(2)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说明业务(3)甲企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属月份,并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4)判断丙贸易公司能否享受出口免税并退还消费税政策,如能享受该政策请计算应退税额。
(2021年)
【答案及解析】
(1)电动汽车不属于“小汽车”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8×80×5%=112(万元)。
(3)①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所以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本月”,即“2021年4月”。
②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1×100×3%=33(万元)。
(4)①丙贸易公司可以享受消费税免税并退税政策。
②应退税额=11×100×3%=33(万元)。
刘老师
2022-08-03 15:21:55 342人浏览
28万元说的是不含增值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正是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而计算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才要包含消费税本身,故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一样的,都是不含增值税含有消费税的金额,也就是这里的28万元。故不用价税分离。
价内税的含义就是在计算税额的时候,其计税基数就是含有其税额本身的意思,所以不用计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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