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如何计算税款?
这里是不是答案错误了?在境外才缴纳了1万,境内需要缴纳2万,答案还说境外的1万可以足额抵扣境内的税额??而且第二问不是也计算了2-1=1万吗,说明只能抵扣1万仍需缴纳1万啊。是我哪里误解了??
问题来源:
张某为我国居民个人,2019年发生以下经济行为:
(1)取得境外某企业支付的利息10万元,该项收入境外纳税1万元并取得境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已知该国与我国之间尚未签订税收协定,张某当年无其他境外收入。
(2)以市场价200万元转让2008年购入的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原值6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0.6万元。
(3)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收入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张某取得的利息境外所纳税款是否能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并说明理由。
可以足额抵扣。
理由:抵免限额=10×20%=2(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万元,所以张某取得的利息境外所纳税款可以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
(2)计算张某从境外取得的利息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1=1(万元)。
(3)判断张某转让住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说明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和预扣率。
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为20%。
(5)计算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18年考题改编)
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
许老师
2020-09-17 16:48:32 686人浏览
这里是这样的:
对于居民个人在境外取得的所得,是需要在境外先交一笔税款,如本题的1万元,
然后等到回到国内,要按照我国的税法规定,计算该笔所得实际应该在我国缴纳的税款,如本题的2万元,
如果是境外的已纳税款小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实际应该缴纳的税款的,那么这笔已纳税款是可以全额抵扣需要在境内实际应该缴纳的税款,也就是实际应缴纳的2万元中有1万元被抵减掉了,我们只需要再补缴1万元就好哦~
如果是境外已纳税款大于在我国境内需要实际缴纳的税款,那么已纳税款不能全额抵扣,比如境外已纳5万元,按照境内规定应实际缴纳3万元,那么未抵扣完的2万元可以结转补扣的哦~
您再理解下,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考试顺利通过!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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