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中收入与4000元如何比较?
与4000比有点混,请老师总结什么时候是以收入比,什么时候是以收入额比?
如果稿酬收入是4500元,应纳税额是不是等于(4500-800)*20%=740元?
问题来源:
高老师
2022-06-13 14:18:57 1885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都是用每次收入与4000元进行比较,不超过4000元的减800,4000元以上的减20%
即如果稿酬收入是4500元,应纳税额=4500*(1-20%)*70%*20%=504元。
如果计算的是财产租赁收入的应纳税额,需要用收入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和增值税额;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扣除上述的金额后,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减去20%。
您理解一下,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话,欢迎继续交流~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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