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攻读工商管理这个专项附加扣除,时间的确定
40题是9月开始攻读,为什么不算4个月呢?39题也是9月开始攻读,为什么就算了4个月呢。所以9月份攻读到底算多少个月呢
问题来源: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60-40.
居民个人王某及配偶名下均无房,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并租房居住,2018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士。2019年王某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8000元,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363元。
(2)取得年终奖48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酬20000元。
(4)每月支付房租3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部分)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部分)
级数 |
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000~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19年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计算王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3)计算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4)计算王某取得的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王某就2019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或申请的应退税额。(2019年)
【答案及解析】
(1)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8000×12-5000×12-1500×12-400×12)×3%-363=33(元)。
(2)48000÷12=4000(元),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王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8000×10%-210=4590(元)。
(3)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70%×20%=2240(元)。
(4)王某取得的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8000×12+20000×(1-20%)×70%-60000-1500×12-400×12]×3%=732(元)。
(5)732-363-33-2240=-1904(元),
王某就2019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请的应退税额为1904元。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徐老师
2022-07-31 12:06:28 723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注意审题哈,40题是2018年9月开始攻读,现在计算的是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那么2019年一整年都是可以扣除的,所以要乘12的,而39题是2019年9月开始攻读,计算的是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是要乘4个月的,老师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题目的已知条件的。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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