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 答疑详情

广宣费、职工教育经费超限额可以结转几年扣除

广宣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超出限额,个体户可以结转几年扣除

广宣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超出限额,个体户可以结转几年扣除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4-07-15 21:35:37

问题来源:

【知识点5】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得范围
1.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
2.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等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计算
应纳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1.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未取得综合所得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60000元/年。
提示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
限额扣除
从业人员
①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②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业主本人
①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②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6)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2%、14%、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
(7)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8)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9)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10)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提示
1.税前扣除项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vs公司(企业所得税)
扣除项目
个体工商户
公司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工资薪金总额的2.5%
工资薪金总额的8%
亏损弥补结转年限
5年
一般5年;特殊8年或10年
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混用费用,难以划分
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
广宣费扣除限额
销售(营业)收入的15%
销售(营业)收入的15%或30%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全额扣除除外)
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利润总额的12%
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借款费用、利息费用、业务招待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等
基本一致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政策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适用期间
2023.1.1—2027.12.31
优惠内容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享受方式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查看完整问题

常老师

2024-07-15 22:02:30 798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没有年限限制。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2.5%)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没有年限限制。

您理解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有帮助(7)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