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转让非自开发不动产如何计税及税额算法
问题来源:
一般纳税人 | 简易计税 | 先买后卖 |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征收率)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预缴税额 【提示1】属地、机构均差价 【提示2】仅限于扣除购置的原价,不包括购进时缴纳的契税 |
高老师
2024-06-11 19:22:30 198人浏览
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转让非自行开发的不动产,和非房企转让取得的不动产是一样的计税规则。
(1)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其中: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祝您轻松过关!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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