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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红的地方为什么要乘以50%啊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问题,第二问,张某租房子收取的租金,缴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为什么要减半征收呢?出租仓库缴纳的个税=(2*10000-2*12%*10000*50%)*(1-20%)*20%,标红的地方为什么要乘以50%啊,理解不了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预缴税款) 2024-10-27 23:34:20

问题来源:

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1.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居民个人,按照其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案例
某居民个人如果2023年5月份入职(之前月份在其他公司任职),则扣缴义务人发放其5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按5000元计算;6月份发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按10000元计算,以此类推。
(2)上述公式中累计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案例1
某员工2024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6000元(2000元/月×3个月)。如果另一员工2024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相关信息,且其女儿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支出仅为2000元(2000元/月×1个月)。
案例2
某员工2024年3月新入职某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5月份该员工可在该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6000元(2000元/月×3个月)。
(3)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查看完整问题

徐老师

2024-10-28 14:12:28 232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这里涉及的是六税两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哈~
张某属于自然人,自然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有六税两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哈~

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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