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1)考虑到甲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收入指标,审计项目组将营业收入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
(2)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项目组了解到甲公司以前年度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审计调整较少,因此,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确定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75%。
(3)审计项目组将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确定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3%,该临界值也适用于重分类错报。
(4)审计项目组认为无需对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5)在运用审计抽样实施细节测试时,考虑到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为低,审计项目组将可容忍错报的金额设定为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120%。
(6)甲公司某项应付账款被误计入其他应付款,其金额高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项错报不影响甲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审计项目组同意管理层不予调整。
要求:针对以下第(1)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张老师
2024-06-27 11:10:57 179人浏览
对于第3小问,审计项目组将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确定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3%,这个做法是恰当的。这是因为审计中需要设定一个临界值来判断哪些错报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微小错报,而3%的整体重要性是一个合理的界限,正常是在3%~5%,因此是恰当的。同时,这个临界值也适用于重分类错报,意味着即使是重分类的错报,只要低于这个临界值,也可以被视为明显微小错报。
对于第6小问,甲公司某项应付账款被误计入其他应付款,虽然这个错报的金额高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但是因为它不影响甲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这个做法也是恰当的。在审计中,我们关注的是那些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如果某个错报虽然金额较大,但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影响微乎其微,那么这样的错报是可以不进行调整的,因此本题也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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