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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2015•简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5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将部分被询证方的名称、地址与甲公司持有的合同及发票中的对应信息进行了核对。
(2)甲公司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为550万元。审计项目组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选取了年末余额合计为480万元的两家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未发现差异。
(3)审计项目组成员跟随甲公司出纳到乙银行实施函证。出纳到柜台办理相关事宜,审计项目组成员在等候区等候。
(4)客户丙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回函金额90万元,因差异金额高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审计项目组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建议。
(5)客户丁公司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与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是由于丁公司有多处办公地址所致。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
(6)客户戊公司为海外公司。审计项目组收到戊公司境内关联公司代为寄发的询证函回函,未发现差异,结果满意。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事项 序号 |
是否恰当 (恰当/不恰当) |
理由 |
(1) |
恰当 |
— |
(2) |
不恰当 |
仅选取大金额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不能应对低估风险/还应选取小额或零余额账户 |
(3) |
不恰当 |
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观察函证的处理过程/审计项目组成员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 |
(4) |
不恰当 |
审计项目组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
(5) |
不恰当 |
审计项目组应当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口头解释证据不充分,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直接与丁公司联系核实/前往丁公司办公地点进行验证 |
(6) |
不恰当 |
未直接取得回函影响回函的可靠性/应取得戊公司直接寄发的询证函 |
田老师
2021-07-08 04:06:47 4391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首先从题目的角度,前提是因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所以注会选了大额的两家供应商实施了函证,而并没有对剩余金额的供应商函证,这样无法应对低估风险,因为应付账款的低估,是账上少计或者漏记,选择余额大的应付账款可能不存在低估风险,应该从供应商明细中选择余额小、甚至为零的往来频繁的供应商函证,确定余额小是否为低估应付账款导致的。所以不能回答“函证不能应付应付账款的低估,应实施其他替代程序”,这样是答非所问,不是采分点,另外老师说函证不能有效应对低估,是因为可能存在未记录负债的情况,这样无法验证完整性,但并不是说应对低估完全不能实施函证程序的。经过特别设计或考虑,也是可能有效应对低估的,比如零余额的应付账款,如果回函表明不是零余额,说明被审计单位应该记录的应付账款没有记录,从而认为该程序用来获取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的审计证据。
以下是张敬富老师基础班讲义,教材也有类似表述:
2.函证应付账款(★★★)
由于采购与付款循环中较为常见的重大错报风险是低估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函证程序时可能需要从非财务部门(如采购部门)获取适当的供应商清单,如本期采购清单、所有现存供应商名录等,从中选取样本进行测试并执行如下程序:
(1)向债权人发送询证函。
(2)将询证函回函确认的余额与已记录金额相比较,如存在差异,检查支持性文件。评价已记录金额是否适当。
(3)对未回函的项目替代程序:例如,检查付款单据(如支票存根)、相关的采购单据(如订购单、验收单、发票和合同)或其他适当文件。
(4)如果认为回函不可靠,评价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对您所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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