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1)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A注册会计师在2023年2月28日中止了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考虑到该业务可能重新启动,A注册会计师未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2)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乙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次日收到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确认金额无误后将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未删除记录替代程序的原审计工作底稿。
(3)在将丙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A注册会计师知悉丙公司已于2023年4月清算并注销,认为无须保留与丙公司相关的审计档案,决定销毁。
(4)A注册会计师在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收到管理层寄回的书面声明原件,与已归档的传真件核对一致后,直接将其归入审计档案。
(5)A注册会计师获取了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最终版本,阅读和考虑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后,通过在年度报告封面上注明“已阅读”作为已执行工作的记录。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王老师
2023-06-02 11:39:39 580人浏览
是194页下面“1.记录内容”这个下面的知识点,要记录已实施的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也就是说具体实施的程序要记录上,不能只记录“已阅读”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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