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小问是否必须形成书面协议?
是针对“注册会计师与专家的沟通的……”还是“就专家的工作的……”形成书面协议呢?还是这两种都要形成书面协议呢?我在其他资料上看到说的是“就专家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根据需要才形成书面协议,正确吗?
问题来源: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与利用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摘录如下:
(1)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外部信息技术专家,对甲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该信息技术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2)就利用专家的工作问题,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目标是:确定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3)在评价外部专家的客观性时,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询问可能对外部专家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
(4)A注册会计师认为无论是对外部专家还是内部专家,都有必要就注册会计师和专家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等事项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需要形成书面协议。
(5)A注册会计师认为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属于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考核点: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依据:教材P342
在考虑专家是否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区分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内部专家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包括临时员工),因此需要遵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内部专家也可能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网络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包括临时员工)。而外部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原因分析: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的,项目组成员遵守即可,外部专家为非项目组成员,不用遵守;如果是保密原则,外部专家需要遵循保密原则。
(2)考核点:利用专家的工作
依据:教材P337第5段
就利用专家的工作问题,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如果利用专家的工作,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原因分析:在确定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之前,还需要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工作,如果不利用,就不涉及确定能不能实现审计目的了。
(3)考核点: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依据:教材P338,二、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在评价外部专家的客观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询问可能对外部专家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
(4)考核点: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依据:教材P338,(一)总体要求
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可能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变化,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注册会计师和专家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等也可能因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无论是对外部专家还是内部专家,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事项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需要形成书面协议。
(5)考核点: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依据:教材P339,(三)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
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就各自角色和责任达成的一致意见,可能还包括就各自的工作底稿的使用和保管达成的一致意见。当专家是项目组的成员时,专家的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除非协议另作安排,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属于外部专家,不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潘老师
2020-07-13 10:55:24 2079人浏览
教材原文为: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可能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变化,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注册会计师和专家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等也可能因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无论是对外部专家还是内部专家,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事项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需要形成书面协议。
您可以理解为,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那么对其中的详细内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比如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注册会计师和专家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等。而对于这部分内容,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来判断是否形成书面协议。
您看您可以理解么?若您还有疑问,欢迎提问,我们继续讨论,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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