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D
答案分析:选项A错误,项目合伙人应当对项目组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政策和程序实施的复核负责。选项D错误,在审计报告日或审计报告日之前,项目合伙人应当通过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与项目组讨论,确信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得出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王老师
2020-08-23 18:16:54 4662人浏览
项目合伙人的复核说的是项目组内部的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说的是项目组外部的复核。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复核的内容不同:
1.项目合伙人复核的内容包括:(1)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2)特别风险;(3)项目合伙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客观地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
评价工作应当涉及下列内容:
①与项目合伙人讨论重大事项;
②复核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③复核选取的与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④评价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并考虑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恰当性。
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还应当考虑:
①项目组就具体审计业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②项目组是否已就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或者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③选取的用于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项目组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以及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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