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不重要的子公司担任项目合伙人不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
关键审计合伙人包括项目合伙人,在乙公司也是担任项目合伙人,为什么就不是关键项目合伙人
问题来源:
专题演练
【例1·2019·简答题】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之后调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担任乙公司2016年度至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不重要的子公司。
(2)审计项目组成员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经济利益。丙公司为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3)审计项目组成员C曾担任甲公司成本会计,2018年5月离职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同年10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固定资产。
(4)甲公司聘请XYZ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服务,该系统包括考勤管理和薪酬计算等功能。
(5)甲公司是丁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2018年8月,XYZ公司接受丁公司委托对其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作为定价参考。丁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甲公司研发的新型电动汽车于2018年12月上市。甲公司在ABC会计师事务所年会上为其员工举办了专场试驾活动,并宣布事务所员工可以按照甲公司给其同类大客户的优惠价格购车。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事项 序号 |
是否违反 (违反/不违反) |
理由 |
(1) |
不违反 |
A注册会计师不是甲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关键审计合伙人/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不计入甲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五年连续任期 |
(2) |
违反 |
甲公司对丙公司有重大影响,且项目组成员B的父亲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经济利益,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3) |
违反 |
C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曾担任甲公司的特定员工/财务人员,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4) |
违反 |
人力资源系统包括薪酬计算功能,生成的信息对甲公司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5) |
不违反 |
对丁公司投资标的的评估结果不会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构成实施审计程序的对象,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6) |
违反 |
该试驾活动被视为ABC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员工推销甲公司产品/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李老师
2020-09-08 13:40:214409人浏览
关键审计合伙人是指项目合伙人、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负责人,以及审计项目组中负责对财务报表审计所涉及的重大事项作出关键决策或判断的其他审计合伙人。其他审计合伙人还可能包括负责审计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伙人。也就是说只有A注册会计师担任其重要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伙人,才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不重要子公司,担任其合伙人,不满足关键审计合伙人的定义,所以担任乙公司2016-2017年的项目合伙人不能与A注册会计师13-15年度作为甲公司的关键审计合伙人合并计算,因此是不违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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