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母亲持有乙公司发行的股票,价值1000元,乙公司与甲公司处于同一控制下,且甲公司和乙公司对其母公司均重要。
(2)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B注册会计师参与甲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为保持独立性,将B注册会计师调离审计项目组。
(3)丙公司与甲公司处于同一控制下,且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其母公司均重要,XYZ公司接受委托为丙公司提供了信息系统的设计服务,该系统承担了财务及人力资源等职能,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4)C注册会计师曾于2015年度至2017年度对甲公司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关键决策,于2018年度至2019年度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2020年度和2021年度调离项目组,未参与甲公司的审计,2022年度继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5)审计项目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成本会计,2023年1月2日离职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并被分派至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固定资产。
(6)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丁公司于2022年合资筹办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年修订)有关独立性规定(不考虑过渡期安排)或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景老师
2023-08-15 10:48:29 1416人浏览
是的,属于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
关键审计合伙人是指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以及审计项目组中负责对财务报表审计所涉及的重大事项作出关键决策或判断的其他审计合伙人。其他审计合伙人还可能包括负责审计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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