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四29页第六题第二、第六小问的依据是什么?
请问第六题第二、第六小问的依据是什么?
问题来源: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团队在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2022年8月,甲公司的联营企业乙公司与XYZ公司签订协议,由XYZ公司销售乙公司产品。甲公司在乙公司的经济利益对甲公司重要,联营企业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2)审计项目团队成员A曾担任甲公司总账会计,2021年7月1日离职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1月1日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投资和融资循环业务。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B曾担任甲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2020年和2021年未参与甲公司审计项目。
(4)XYZ公司合伙人C的儿子于2022年5月加入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合伙人C没有为甲公司提供任何服务。
(5)2022年2月,甲公司的母公司丁公司聘请XYZ公司为丁公司各子公司寻找及筛选总经理的候选人。
(6)D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自201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未参与甲公司审计项目。D注册会计师于2023年1月1日加入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年修订)有关独立性规定(不考虑过渡期安排)或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韩老师
2023-08-17 16:27:25 1387人浏览
第二小问:
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在审计客户工作期间曾经编制会计记录,现又对据此形成的财务报表要素进行评价,则可能产生这些不利影响。
(一)在审计报告涵盖的期间
如果在审计报告涵盖的期间,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此类人员分派到审计项目团队。
(二)在审计报告涵盖的期间之前
如果在审计报告涵盖的期间之前,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小问:
如果某一关键审计合伙人加入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除非该合伙人不再担任该公众利益实体的关键审计合伙人后,该公众利益实体发布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不少于12个月,并且该合伙人未参与该财务报表的审计,否则独立性将视为受到损害。例如,如图23-5所示,假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家以公历年为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的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果某审计项目组的前任关键审计合伙人曾为该客户2009年度审计工作执行任务,且该客户发布已审计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日期是2011年3月31日,此人最早可以加入该客户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的时间是在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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