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许老师
2024-08-23 11:10:15 154人浏览
老师将常考的内容总结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如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或者同等职位的人员)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承担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特定方面的运行承担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应当对一体化管理负主要责任
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当对项目质量复核的实施承担总体责任
当你决定灿烂,山无遮,海无拦!!!!稳住心态~~~轻松过关~~~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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