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5辆,为啥用200*5,单价也不是20的啊
问题来源:
某市甲企业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型(气缸容量300毫升)、B型(气缸容量200毫升)两款两轮摩托车。2021年1月初没有留抵税额。2021年1月,该企业往来业务如下:
(1)甲企业自行申报进口一批摩托车零件,支付给国外的买价120万元、包装费2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8万元,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购货佣金3万元,由甲企业向海关缴纳税金后,海关开具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放行。
(2)甲企业当月月初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自产A型摩托车200辆,合同约定当月月末由购买方支付价税合计金额113万元,由于购买方资金紧张,仅支付了80万元。当月,甲企业将5辆A型摩托车赠送给协作单位。
(3)甲企业当月销售自产B型摩托车600辆,取得不含税收入12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月运费,取得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金额6万元。
(4)甲企业将位于邻市某县城的一座2019年购进的仓库出租,预收了2年的租金48万元(不含增值税)。
(甲企业进口零件的关税税率为6%;应税摩托车适用10%的消费税税率)
1、甲企业进口摩托车零件应向海关缴纳的税费总额为( )万元。
A、7.8
B、17.91
C、25.71
D、30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进口一般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甲企业进口摩托车零件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120+2+8)×6%=7.80(万元);甲企业进口摩托车零件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120+2+8)×(1+6%)×13%=17.91(万元);摩托车零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不缴纳消费税。甲企业进口摩托车零件应向海关缴纳的税费合计=7.80+17.91=25.71(万元)。
2、甲企业业务(2)和业务(3)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25.03
B、28.93
C、15.6
D、20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甲企业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113÷(1+13%)+113÷(1+13%)÷200×5]×13%=13.33(万元);业务(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3%=15.6(万元);甲企业业务(2)和业务(3)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3.33+15.6=28.93(万元)。
3、甲企业业务(2)和业务(3)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5.25
B、12
C、22.25
D、10.25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甲企业业务(2)应纳的消费税=113÷(1+13%)÷200×(200+5)×10%=10.25(万元)。B型摩托车气缸容量低于250毫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故业务(3)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4、甲企业业务(4)在县城预缴的增值税为( )万元。
A、2.4
B、1.44
C、4.32
D、6.24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甲企业业务(4)在县城预缴的增值税=48×3%=1.44(万元)。
5、甲企业出租位于县城的仓库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 )。
A、5%
B、7%
C、1%
D、3%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企业出租的仓库位于县城,因此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5%。
丁雪
2023-10-10 21:47:32 782人浏览
甲企业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113÷(1+13%)+113÷(1+13%)÷200×5]×13%=13.33(万元)
销售200辆摩托车,收到含税金额113万元,除以(1+13%)后是不含税价款,再除以200辆得到的是一辆摩托车不含税售价,乘以5就是赠送摩托车视同销售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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