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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相关单位药酒为什么不缴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2024-11-15 09:00:06

问题来源:

5.关于白酒生产企业涉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B、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白酒生产企业本月赠送给相关单位的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B,C,D

答案分析: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白酒生产企业本月赠送给相关单位的药酒,属于委托加工收回低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情形,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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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2024-11-15 13:05:50 97人浏览

勤奋可爱的学员,你好:

因为这部分药酒属于委托加工收回后的情况,其价值低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已经由受托方在加工环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因此在赠送环节无需再次缴纳。这是消费税避免重复征税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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