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中级经济师 > 财政税收 > 答疑详情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公式中的1-10%是什么意思?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3-10-24 13:58:53

问题来源:

2.业务(2)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27.23
B、177.86
C、206.86
D、162.43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买价中是不含增值税的,但是对于购货方来讲,如果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就不算是真正的优惠政策,因此一般情况下,国家允许其将买价×扣除率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材料成本=360×(1+10%)×(1+20%)×(1-10%)+5=432.68(万元),业务(2)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32.68+40+10)÷(1-30%)×30%=206.86(万元)。

查看完整问题

丁雪

2023-10-24 14:10:30 1564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此为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解析中的(1-10%)就是公式中的(1-消费税比例税率)。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有帮助(5)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4年课程
辅导图书
24经济师高效保障班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