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应税项目 | 具体计算 |
工资、薪金所得 | 收入额=题目中的收入 |
劳务报酬所得 | 收入额=题目中的收入×(1-20%)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稿酬所得 | 收入额=题目中的收入×(1-20%)×70% |
张老师
2024-07-15 11:53:16 304人浏览
您可能是在问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与4000元进行比较。在旧的个税规定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比较,以确定不同的扣税方式。但在新个税法下,对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我们直接按照全年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无需再与4000元进行比较。所以,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这个步骤已经不再需要了。
感谢您的提醒,我们会及时改正,东奥和您一起成长!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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