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张老师
2024-08-08 21:18:58 210人浏览
首先,我们看2023年盈利了40万元。在这之前,企业还有未弥补的亏损,分别是2019年的5万元和2020年的15万元,总计20万元。
按照税法规定,这40万元的盈利首先用于弥补这些历史亏损。所以,我们从40万元中减去这20万元的亏损,得到剩余的盈利为2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总盈利-历史亏损=40万元-2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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